曹鑒燎
  男,漢族,生於1955年11月,廣東廣州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法學博士,經濟師。
  新京報訊 (記者王姝)繼廣州市原市委書記萬慶良之後,又一名廣州市級領導幹部被雙開。昨日,廣東省紀委監察廳通報稱:廣州市原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在廣州市天河區、海珠區和增城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姦”。
  對於曹鑒燎的上述行為,廣東省委決定開除其黨籍、公職,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與萬慶良“共事”近四年
  曹鑒燎生於1955年,是土生土長的廣東人,參加工作後從未離開過廣州,在廣州市天河區工作了17年,歷任天河區沙河鎮黨委書記、鎮長,天河區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其起任天河區委常委、成為廳局級官員時,年僅30歲。
  離開天河區後,曹鑒燎當過廣州市海珠區委書記,之後歷任廣州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協副主席等職,2007年7月後任廣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011年12月後兼任廣州增城市委書記。
  曹鑒燎擔任廣州市副市長後,與萬慶良發生官場交集。萬慶良2010年起任廣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曹鑒燎時任廣州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萬慶良2011年起任廣州市委書記後,曹鑒燎兼任廣州增城市委書記。兩人這一上下級關係持續了近4年,直至去年12月曹鑒燎被調查。
  城中村改造或收受地產商賄賂
  曹鑒燎1996年4月起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副區長,1998年8月後任天河區委書記,至2002年調離,其主政天河區達6年。
  這期間,正值廣州市的“區委調整”,從越秀、東山等老城區向天河區等新城區“轉移”。去年底曹鑒燎被調查後,坊間就傳出消息稱,其被調查主要因為地產腐敗,在天河區的城中村改造等開發建設中,有收受地產商賄賂等問題。
  廣東當地媒體報道稱,天河區不少參與拆遷的村官已潛逃國外,如冼村原黨支部書記盧穗耕,而“曹鑒燎與盧穗耕關係不淺,並卷入了冼村內部事務”。
  與眾多低調的官員相比,曹鑒燎時常有引發關註的言論。當地媒體曾報道,擔任廣州市副市長、分管食品安全後,他批評增城市的生豬養殖、屠宰混亂現象為“污我河山,占我良田,毒我居民”;有一次在廣州兩會分組討論時,他表示自己在國內不放心吃刺身、生食,在國外則大快朵頤。
(原標題: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雙開)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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