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東方今報商業工作室開設天天3·15專欄,為消費者的消費維權提供幫助,並邀請資深律師就這些維權案例進行分析與解讀,獲得了讀者朋友們的一致好評。
  本周,東方今報將繼續對讀者在購物中遭遇的侵權行為進行維護,並拿出一些經典案例,對讀者朋友們在購物過程中容易忽視的那些事兒進行解讀,幫消費者更精明地購物。
  □東方今報記者 聶曉旭
  【案例】衣服存在質量問題 商家只願調換不願退貨
  近日,記者接到了來自鄭州市民李女士的求助電話。李女士表示,自己於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在花園路某商場的女裝品牌白茶專櫃買了件具有質量問題的衣服,前前後後總共只穿了兩次。第一次穿的時候就出現了嚴重的掉色問題,李女士想著會不會多洗幾次就好了,也沒有在意,可第二次穿的時候這件衣服更是將內衣染色。李女士這才發覺不太對勁,覺得出現這樣的情況明顯說明衣服存在質量問題。
  5月24日,李女士拿著購物小票來到了購買衣物的女裝品牌店,希望可以將這件具有質量問題的衣服進行退貨。可是該商家的導購小姐一再表示退貨會十分困難,讓李女士在店內再選擇一件同等價位的衣服進行調換。
  “我平時工作比較忙,很少有時間逛街。選擇在商場里購買衣服,就是覺得質量是有保障的,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特別節省時間。可是沒想到這家店的衣服質量問題這麼明顯,我已經不再相信這個品牌了。”李女士表示。鑒於此,李女士當時很堅定地希望能夠將這件衣服退貨。
  “導購當時的態度特別不明朗,傳達給我的意思是當天無法給我退貨。我當時也比較忙,雖然很生氣,但解決不了問題也只能回去了。”李女士無奈地告訴記者,“之後我又跑去了很多次,店家的態度都是要給我調換一件衣服。我不想再在這件事情上糾纏了,耽誤我的時間,更影響了我的心情,最後就隨便在那家店拿了一件其他的衣服。”
  【解析】遭遇質量問題憑票據都可以退貨
  針對李女士的購物經歷,記者專門向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的張少春律師進行了咨詢。張律師表示,從法律渠道來分析,消費者和商家之間,是一種買賣合同關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應當確保提供的商品及服務是符合法律規定以及行業標準的,並且要保證商品質量。
  張律師告訴記者,本事例當中很明顯體現出商品質量是有問題的,因此對於消費者來說,完全有權利要求商家對商品進行更換或者退貨。根據最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甚至可以要求一些額外的賠償,比如多次往返退衣服時支出的交通費等。出現問題後,首先買賣雙方之間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那麼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完全可以到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等相關工商部門進行投訴或者到法院起訴來解決問題的。如果可以證明商家存在明顯的故意欺詐行為,消費者這時可以對商家進行一加一的索賠。
  本事例中的李女士還發出這樣的疑惑,新消法中規定,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那現在自己購買衣服的時間已經超過半個月之久,還能不能退貨。對此,張律師表示, 這個規定強調的是七天之內無理由退貨,也就是消費者只要想退商品,商家就必須退貨。可是超過七天之後,仍然可以要求退貨,因為現在這件衣服存在質量問題,這是有理由退貨,有理由退貨在法律中並沒有規定明確的期限。
  最後,張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不管是在購買商品還是接受服務的時候,一定要在消費後完好保存相關的證據,這個證據可以是購物的小票、刷卡的記錄、正規的收據與發票等。這樣的話,一旦後期出現任何情況的糾紛,都可以通過這些證據來進行維權。票據丟失雖然不至於無法維權,但是這樣的維權會非常的艱難,因為一旦拿不出相關證據,某些無良商家說不定就會推脫責任了。
  【通道】維權綠色通道 護航消費者的購物生活
  生活在城市中,購物消費早已融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您在購物消費的過程中,享受過美好的消費體驗或者遭遇過不誠信的行為嗎?您在維權的時候,是否又遇到了不重視、不解決的情況呢?遇到侵權事件後,您是否及時以消法為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在這裡,東方今報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您在購物時以及購物後遇到了侵權問題,請一定在第一時間聯繫商家、聯繫12315或者聯繫東方今報,及時為自己維權。千萬不要讓自己遭遇的侵權事件因發生的時間過久,而失去了維權的可能性。
  今後的一年中,無論您在消費過程中遇到怎樣的委屈,我們都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維權熱線來吐吐槽。東方今報今牌商業工作室將竭盡所能,為相對處於弱勢的消費者們提供一條快速溝通、快速解決問題的綠色通道。維護消費者權益,我們一直在您身邊,歡迎您來訴說。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遇到質量問題想退貨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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